[关键词]
[摘要]
一.绪言1952年四川川南区宜塘公路民工巩路指挥部在修巩公路的时候,于宜宾县马门溪附近的侏羅纪地层中,发现了大批脊椎动物化石。这个发见很快的就反映到宜宾人民文化馆,得到有关人的注意,并且很正确的认为可能是恐龙化石,有学术上的价值。宜宾人民文化馆把这发现通知地质部,经过联系之后,先寄来一个爪骨,经作者断定为恐龙的骨骼,于是就决定把全部材料运京研究。宜宾人民文化馆很小心的把全部材料予以包装,运到古脊椎动物研究室,经过好几月之久,这批材料已修理完毕,有可能加以研究。这就是这篇报告所根据的材料。全部材料都是零散的,也没有其他任何记录。但由于化石保存得相当的好,所以大部材料修理得很好,证明为一蜥脚类骨骼之一部分。计能够辨别的为14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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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Abstract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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